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分配办法 (一)遵循多校划片、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2025年岑溪市初中招生工作。不组织小学毕业升学考试,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学位分配与学生的学习成绩脱钩,所有学校不得办重点班。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原则上起始年级要按照国家标准班额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 (二)根据小学毕业生分布及初中学校招生容量实际情况,采用尊重学生志愿、公开随机派位及部分小学直接安排就近升入初中相结合的办法分配初中入学学位,岑城镇与市直小学毕业生全部在市直初中就读,各镇小学毕业生在各镇初中就读。 1.市直初中学位统一由市教育局进行分配。 2.岑城镇小学毕业生全部分流到市直初中就读,各镇小学毕业生均在本镇初中学校就读。 (1)水汶、大隆、筋竹、安平、波塘这五个镇,镇内只有一所初中,本镇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到本镇初中学校就读。 (2)马路、南渡、梨木、大业、诚谏、归义、糯垌、三堡这八个镇,镇内均有两所初中学校。学位分配在镇政府的领导下,镇中学作为牵头单位,与本镇教管办及其他初中学校一起,遵循多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本镇小学生分布情况及初中学校的招生容量等情况共同作出小学毕业生分流办法,要考虑历史上沿习的划片办法,也要考虑交通条件、学生分布情况、上学路途远近、交通安全以及村委、社区意见及学生意愿、初中学校容量等情况,综合考虑,作出合理的安排。 (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通知,本市户籍多子女家庭、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在岑溪市入学的多子女家庭,因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子女需符合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在读子女应为按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入学且在校就读;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需满足同时在校就读,如小升初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申请通过后该子女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四)2025年秋季期小升初就读申请采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我市的招生方案,我市小升初就读安排原则是岑溪市户口以户籍地址为主要判断依据:①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安排到市区的各学校就近入学。各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地址安排到对应镇中学就近入学;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桂教基教〔2021〕3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5日之后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流程: 1.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学生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学生页及监护人页的电子扫描件;非岑溪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交卡片式居住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识别下方二维码并填写完整相关材料后提交就读申请。 2.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受理申请后,交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各初中的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近就读,安排结果由招生考试中心通知。 小升初就读申请二维码 三、工作程序 (一)市直小学、岑城镇教管办管辖的小学毕业生先填写《岑溪市2025年市直小学毕业生分流志愿表》,在分流学校范围内报名。对于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限额的学校,通过公开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二)市直小学和岑城镇教管办于7月8日上午前把《岑溪市2025年小学六年级升初中分流名册》上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审核整理后,将分流名册发给市直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学校按此名册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10日上午,市直初中学校把入学通知书送到招生考试中心转交各相关小学。 除岑城镇外的各镇教管办于7月15日前把《岑溪市2025年小学六年级升初中分流名册》报送招生考试中心。 (三)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市直小学和各镇教管办上报的小学六年级分流名册后,将分流名册转市教育局基教股,基教股将按此名册审核2025年秋季期初一新生学籍。 四、保障措施 (一)各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读初中学校。 (二)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收费项目的政策规定。严禁与入学就读挂钩的各种形式乱收费。 (三)分配学位工作完成、入学通知书发出后,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分流名册接收安排学生就读,不得擅自招收其他学校的学生,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不办理学籍、不予以核发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四)经过随机派位分配到各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如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家庭住址搬迁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统一由市教育局基教股审批、根据有关学校的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五)公开随机派位现场邀请家长到现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