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拿到了,心也踏实了。还以为要跟以前的合伙人彻底撕破脸,没想到在法院就把事儿了结了。”近日,在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李某签完领款手续后,言语间没了当初的焦躁,多了几分轻松。故事要从两年前说起。李某与霍某曾是一对生意伙伴,共同经营一家装饰公司。2024年初,因店铺资金周转吃紧,二人商量后签订《退伙协议》分道扬镳,约定霍某支付98000元给李某,分6期还清。然而协议签了,钱只履行了部分。李某无奈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霍某依然无动于衷。2026年5月,李某向岑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干警迅速对霍某名下网络资金、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霍某的生活和经营都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压力,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法官,我不是不想还,只是资金周转困难,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账户被冻结后,生意更难做了。”初次约谈时,霍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办案,而是把双方拉到一起,心平气和地算起了三笔账——法律账、经济账、人情账。于法,生效判决必须履行;于经济,打官司的成本远高于协商解决;于人情,两人曾是一条船上的合伙人,生意场上好聚好散,总比闹成“死对头”强。 “你们当初能合伙做生意,说明彼此信任过。为了这笔钱把多年交情搭进去,值不值得?”几次沟通下来,霍某低下了头,李某也松了口。一次次的电话沟通,一趟趟的当面约谈,干警的耐心逐渐打动了双方。2026年7月30日,双方终于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霍某五日内先付2.3万元,剩余部分每月月底前履行2500元,直至履行完毕;李某则同意解除账户冻结、撤销限制高消费措施。协议签订后,霍某如约将首期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李某第一时间拿到了这笔钱。从冻结账户到解除限制,从针锋相对到各退一步,这对曾经的合伙人在法院的调解下,终于为这段纠葛画上了一个句号。这起案件标的额不大,执行干警没有止步于“查、冻、扣”的常规动作,而是通过释法明理、组织协商,引导双方走向“握手言和”,既让申请执行人及时拿到了“真金白银”,又为被执行人保留了履行债务的弹性空间。信息来源:岑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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