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堡镇镇区各居民户、经营商户、镇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镇区生活垃圾清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提升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效率,改善镇区人居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收取镇区范围内居民、商铺、企业、镇直企事业单位的2025年生活垃圾清理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堡镇镇区规划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户、个体工商户、各类商铺、工厂、镇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桂价费〔2008〕4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岑溪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岑价字〔2008〕84号等国家、自治区及岑溪市相关规定执行生活垃圾费收费标准执行:
1.居民户:84元/户·年
2.工厂/商铺/个体经营户: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生活垃圾清理费。
1. 工作人员按年上门收取生活垃圾清理费;
2. 支持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费方式。
1.请各缴费对象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理费,避免出现拒缴或拖欠情况,感谢理解与配合;
2. 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接受镇政府及群众监督。
岑溪市三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4-8151006。
特此公告。
岑溪市三堡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信息来源:岑溪市三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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