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玩城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已成为年轻人休闲的热门选择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些场所
打着“游戏娱乐”的幌子
设置赌博机谋取非法利益

近日,由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莫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5年3月,莫某经营的游乐场生意惨淡、经营困难。为扭转局面,他动起了歪念,企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利。同年3月至4月期间,莫某在其游乐场电玩城内私自投放具有上分、退分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参赌人员赌博。4月的一天,岑溪市公安局民警在该电玩城现场查获4款共计28台赌博游戏机,包括7机位的水浒世界捕鱼游戏机、7机位的狮出有名游戏机、8机位的扑鱼游戏机、6机位的泡泡虎游戏机,当场抓获多名参赌人员,一举捣毁这个藏身于游乐场所的赌博窝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经营的游戏场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招揽人员参与赌博活动,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以合法经营为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严惩。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凡以营利为目的设置赌博机、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协助,均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切勿因一时经营困难或贪图暴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终将人财两空。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对具有兑换现金功能或存在“以小博大”赌博特征的游戏设备加强辨识,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破坏社会秩序、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请广大经营者和市民知法守法,携手共建文明、健康的娱乐环境。
信息来源:岑溪检察